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布关于对《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顺义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新增、更新工作暂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根据意见稿内容显示,以顺义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工作台账为准进行设备更新。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市、区财政分别补贴2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其余部分由农村住户自筹。设备更新后10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更新补贴政策。设备更新政策暂定执行至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