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大幅提升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升新能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11.7%,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达到10%以上。
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有序淘汰全市未采用专用炉具的,以及2蒸吨/小时及以下且不具备改造能力的生物质锅炉,推动4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不再新增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