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开发利用空气能等多元耦合供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表于: 来自:中国热泵
8月1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发展。印发《完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新能源项目储备、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地热能供热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细则(试行)》,推进城市副中心地热能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征集一批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推广新技术在京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污水(可再生水)余热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多元耦合供热,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传统燃气供热,新增建筑优先采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进一步优化中深层地热采矿权许可手续,稳步推广中深层地热供暖应用。实施供热系统低温化试点示范改造工程,推进构建全链条低温化供热系统,为新能源供热及各类蓄热设施的大规模接入提供支撑。
推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定。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完善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和关键环节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业、建筑、交通、电力、热力等领域相关标准规范时,优先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