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供热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山西省司法厅 发表于: 来自:中国热泵
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山西省供热管理条例(草案)》意见。《条例(草案)》共六章五十六条,覆盖总则、规划建设、供热用热、设施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大板块,从制度层面构建起“全链条监管、全主体覆盖、全流程规范”的供热管理体系,针对热源保障、收费标准、室温达标、设施维护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逐一明确解决方案,为山西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在供热质量保障上,《条例 (草案)》明确“硬指标”:采暖期内,当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符合节能标准且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时,住宅热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得低于20℃,非住宅用户温度按设计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
若供热单位因自身原因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需按停热时间退还热费;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或累计停热7天以上,需双倍退还热费,以经济约束倒逼供热单位保障服务质量。


